比斯拉馬文翻譯

多年後隨著社會提高和說話發展,「信、達、雅」的標準也顯現侷限不足的地方,很多譯家都曾提出修正或賦予分歧的註釋翻譯例如林語堂於〈論翻譯〉一文把嚴復的「信」改稱為「忠實」,指譯者對於原文作者該負的責任,需「忠厚於原文,不負著者的才情與意圖」;把「達」改稱為「通順」,是譯者對於譯文讀者該負的責任,且「與尋常作文之通順問題無甚差異」;而「雅」因無法充份申明藝術詩文戲曲的翻譯特色,林語堂就把「雅」代換為概念更大的「美」,成為譯者對於藝術該負的責任,應「以原文的氣概與內容並重」翻譯思果也有近似的修訂,把「信、達、雅」改成「信、達、貼」。「信」是表出作者原意,不要表錯;「達」是指讀者看得懂作者原意;「貼」則是指「原文的體裁、氣勢、說話人的身份等各方面是不是做到恰到好處的境界」。而劉重德則把「信、達、雅」改成「信、達、切」。「信」為保全原辭意義,「達」指譯文通順易懂,而「切」乃切合原文風格之意。劉重德認為嚴復的「雅」只不過是各文體氣勢派頭中的此中一種,特別是指古漢語,不合用於現代中文;而「切是個中性詞,合用於各種不同的風格」,故將「雅」改為「切」,成為新的翻譯標準翻譯別的,吳潛誠更直言攻讦嚴復的「信、達、雅」不達時宜,他認為現代文學作者氣概變化多端,許多作品(如荒謬劇)的原文既不達又不雅,則譯文如何求得既達又雅?充其量一個「信」字以求忠厚於原文也就夠了。趙元任於〈論翻譯中信、達、雅的信的幅度〉一文中也有近似的觀點,他認為若是原文不雅不達,而譯文達雅的話就失信了,是以「照舊得拿信作為翻譯中的基本前提」。

    廖柏森

 

 

除「信、達、雅」以外,也有譯家提出其它翻譯標準的範圍,諸如「神似」和「化境」等。陳西瑩在〈論翻譯〉一文中認為「信」還分有三種不同境界:「形似」、「意似」、「神似」。「形似」就猶如疏忽原文風格且過度拘泥字面的直譯;「意似」則是超乎形似、仿照原文個性氣概的翻譯;而唯有「神似」才能捕捉到原文的神韻翻譯別的,茅盾在〈譯文學書方式的討論〉曾解析「描摹」和「神韻」的關係翻譯他認為中西文字分歧,翻譯時難以同時保存原作的「描述」和「神韻」。因此「有時譯者多加注意於原作的神韻,便常常不能和原作有如出一轍的描摹;多注意了描摹的相似,便又往往削減原作的神韻」。茅盾主張若二者不克不及統籌時,則寧保「神韻」而略微讓「形貌」有點差異,因為在文學翻譯上「神韻」比「形貌」更具有動人的氣力。但在實務譯事上,保存「描寫」易而捕捉「神韻」難,而且「形」與「神」實為相輔相成的一對矛盾體,只要「形貌」有所誤差,則「神韻」也難以周全。而遭到中國傳統美學和藝術理論影響,傅雷博採眾家之長,為「神似論」作總結翻譯他於〈高老頭重譯本序〉說:「以結果而論,翻譯該當像臨畫一樣,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。」他認為「傳神」重在理解、體會、感受、領悟原作的精神,「任何作品,不精讀4、五遍決不動筆,是為譯事根基秘訣。第一要求將原作(連同思惟、感情、氣氛、情調等等)化為華碩翻譯公司有」(〈論文學翻譯〉);再者就是做到行文流通、用字厚實、色彩轉變;最後是氣味文脈貫通,「抱負的譯文仿佛是原文作者的中文寫作,那麼原文的意義與精神,譯文的流通與完全,都可以兼籌並顧」(〈高老頭重譯本序〉),也就是文章風格必需同一完全,傳達原文的精神。